新加坡一名12歲少女與15外子濫交,其中一名獲獎學金的理工學院高材生,25日獲判緩刑監視15個月。

《星洲日報》報導,19歲理工生林俊豪(譯音)上月中在初庭認罪,根據化驗報告,征求林俊豪在內的15名原告,都不是搞大女生肚子的人。這名華裔少女現年15歲,她與原告發生關係時隻需12歲。

報導指出,少女在2006年6月間通過外交網站與原告認識,隔了約一年後,兩人又在網上重新聊起來,女生在其中一次網聊中走露她隻需12歲。一禮拜後,兩人相約在武吉巴督地鐵站見面,跟著一同到女生家,並趁家裡沒人上了床。同個月再次約會,同樣在女生家發生關係。

律師為原告求情時表示,原告是獎學金得主,目前是理工學院攻讀工程資訊課程的3年級學生,既勤懇成績又好,是個有醜陋出息的青年。律師指出,原告犯案時隻需16歲,年輕不懂事,不知變亂的嚴重性,往常深感後悔。

法官在宣判緩刑時,命令原告為社區服務100個小時,並聽從緩刑條件。至於原告的父母,也必須以5千元(新加坡幣)為他簽保,確保他聽從緩刑條件及循規蹈矩。本案至今已有11名外子因為和少女性交而被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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