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在香港任職「劃拳手」的25男子,在男友邀請下到他的住所開「吸毒趴」,疑在把持K他命及古柯鹼後,迷暗昧糊的被男友及别的兩名男子輪姦。3男昨日(26日)否認強姦罪,控方指3人事後未經海關離境返回大陸,3個月後才由大陸公安拘捕並轉交香港警方。但案發時床舖上的床單、枕袋、被袋早已不翼而飛。
※ 原告之母 將任控方證人
原告為戴朝德、林曉鋒及吳烈發(27至32歲),他們否認去年2月22日在觀塘翠屏村翠桃樓戴朝德的住所內,強姦25歲女事主。女事主舊日獲律政司承諾以特赦證人成份作供,免予起訴她在證供中談及的刑事罪行。控方指出,首名原告的母親亦會任控方證人。她在事發期間離家數天,回家後隻見兒子的床鋪失蹤,亦無法聯絡他。
女事主供稱,案發時她在夜總會任職「劃拳手」,認識首名原告戴朝德,並於案發前數日雙方發素性關係。去年2月22日早晨,戴稱身體發燒乞請見她,她遂在早晨3時支配到達翠屏村巴士站,由戴及一名男性朋侪接上樓。
女事主續稱,單位內連同她在內,共有3女6男,囊括3名男原告。他們9人一路在屋內吸食俗稱「K仔」及「可樂」的毒品氯安酮及古柯鹼。約早晨5時許各人陸續離去,隻餘她與戴二人。
此時戴脫掉雙方衣服並撫摸她的胸部,她吸毒後頭暈,隻能對戴說「不要玩」。但不知什麼時候,林、吳兩名原告也在屋內,最後3人先後強姦她。她不曉得各人能否有戴保險套,亦不知各人能否有射精,稍後林與吳因下樓拿古柯鹼因而穿衣離去。
※ 作供落淚 指來往不敷一月
女事主昨日作供時幾度落淚,嗚咽說:「我跟他(首原告)來往不到一個月,佢他竟然這樣對我……。」對於法官的提問亦隻能回應:「我說不出說話。 我呼吸有困難。」
控方指出,女方當時曾質問男友為何連同朋侪強暴他。男友隻回應說吸毒後無法管制。女方憤然宣稱要報警,男友即搶走她的手機,問她「可不行以談談」。此時第二名原告吳亦返回屋內,問她「能否用錢解決」。控方指女事主為求盡快離去,答應以5000元了事,吳說稍後付款,並陪她到樓下看醫生及回家。
但在坐計程車途中,吳竟然跳車離去,女事主一路哭回家裡,向兄嫂哭訴後,於翌晚報警。警方即時踩緝3名原告,但一無所獲,直至5月24日,警方透過大陸公安協助,3人終於在深圳落網。控方指香港入境處沒有3人的出境紀錄。案件仍在審判中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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